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一考试)复试细则




为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能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对本学院复试录取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申诉电话:028-87092273

二、招生计划

本单位拟招生计划总数15人。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0201Z1)★法律经济学

1

(030101)法学理论

1

(030104)刑法学

2

(030105)民商法学

4

(030106)诉讼法学

2

(030107)经济法学

3

(0301Z1)★金融法学

2

最终招生录取计划根据学校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学院将适当根据生源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微调。

三、复试

1.复试报到

报到时间:2019年4月19日14:00-15:30

报到地点:柳林校区通博楼C座3楼314办公室

收取复试费120元,加试不另外收费。

考生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

(2)《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考核表》。《导师考核表》中包含考生研究计划书、考生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3)满足《西南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条件的考生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须提交科研成果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科研复印件应当包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材料)。提交科研成果的考生需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

2.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核、外国语能力测试、导师评价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等。

我院复试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专业考核:由面试组对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面试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和1名记录员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面试成绩按面试组专家打分的平均分计算,总分100分。

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考生专业考核面试分为学术基础技能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比例各占复试专业考核成绩的50%,其中学术基础技能面试由学院单独组织进行,学科专业面试与其他报考该专业考生统一进行。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学术道德等。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3)外国语能力测试: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

3.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19年4月21日13:00-结束

复试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B座3楼

复试分组: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考试楼层查看

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

面试程序规范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注意事项: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向面试专家提交额外的材料。

专业考核程序:

(1)自我介绍

(2)抽题作答

(3)回答老师提问

(注:专业考核顺序根据抽签顺序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排队随机进行,请根据专业考核抽签顺序自行安排时间参加。)

4.专业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和取得硕士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参加报考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专业必修课考核,考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12:00、14:00-17:00

加试地点:柳林校区经世楼C座3楼308教室

加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加试科目1名称

加试科目2名称

030106

诉讼法学

法学理论

民法总论

030105

民商法学

法学理论

民法总论

0301Z1

金融法学

经济法总论

民法总论

030104

刑法学

法学理论

外国刑法学

5.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3)×60% +专业考核×30%+导师评价成绩×10%+科研加分

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仅进行合格测评,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

6.体检:4月22日-4月23日在校医院进行

体检表由校医院统一发放,体检费用由校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

四、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在合格生源中,依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录取。

2.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全脱产和在职攻读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全校录取在职攻读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下达计划的15%。

3.有全脱产合格生源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停招。

4.专项计划单独排名,计划单列,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

5.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外国语能力测试不合格,或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或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取。

6.录取名单须经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学校。

7.本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在学院网站开辟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录取的解释工作,对于考生的信访问题进行及时、妥善的答复。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法学院在职博士生及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考生录取管理办法

1、法学院录取在职攻读考生,原则上按照综合成绩不分专业在学校拨付的在职名额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2、同一专业在职攻读考生最多录取一名。

3、同一专业内部录取人选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计算在职攻读考生综合成绩时,笔试、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的按90分计算。在职攻读考生初试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的,教授委员会有权启动复核程序。

5、兼职博导不单独招生。

6、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考生专业考核面试分为学术基础技能面试和学科专业面试,比例各占复试专业考核成绩的50%,其中学术基础技能面试由学院单独组织进行,学科专业面试与其他报考该专业考生统一进行。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考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进行。

7、如本办法规定明显与学校强制性规定相冲突者,适用学校办法。

8、本办法未作规定者或不明确者,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调剂与破格

1、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培养单位在复试后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调剂申请表》。

3、破格录取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无合格生源或合格生源不足;

(2)报考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除外),综合成绩名列前茅,单科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5分,确有突出的科研成果;

(3)破格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3%;

(4)经培养单位集体讨论通过法硕在职研究生考试,理由充分,并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书面说明;

(5)考生须提供翔实的业绩和科研材料。

法学院

2019年4月16日

关于网上打印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将于4月20日-21日进行,《准考证》从4月17日起开放打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请使用A4纸张打印;

点击进入: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准考证打印系统

2.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有关事项,遵守考场纪律。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现场确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招聘启事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人事变动:鲁篱教授出任法学院院长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2009-2016年法学博士报考、录取数据汇总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关于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的公示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

西南财经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2019年)

西南财经大学学术期刊等级分类目录(2018版)(A+及法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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